公开检讨岂能替代问责惩戒 %<$@\a
“今年第一季度工业园区7个项目未按时开(复)工。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我们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思想重视不够,对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心存侥幸;工作主动性差,积极性不高,缺乏危机意识……”记者5月21日获悉,由于所负责的重点项目推进不力,濮阳市7名处级干部近日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向全市人民作出公开检讨。(5月22日新华网) BKqoUcmG
有权就有责,工作不力就得有问责,就得有惩戒,这是为官从政的制度要求。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共产党的干部,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和希望,理应为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贡献智慧与力量;理应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BLETqS|
可惜,在有些地方官员眼里,他们把当官与享乐联系在一起;把当官与光宗耀祖联系在一起;把当官与谋取自己和小集团利益联系在一起。于是,他们对自己无利的事,总是三心二意;对自己有利的事情总是尽心尽力。事实上,尽管干部有党纪条例这个“红线”做惩戒、来问责,但谁来裁定?谁来执行?还是由干部自己说了算,犯了错、误了事,甚至是决策失误,这些都没能影响干部个人的晋级和升迁。即便群众意见多了,影响大了,也只是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发表一下公开检讨书,平息一下暂时的事端,安慰一下群众的情绪。 &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