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和学界有关“宪政”的呼声抬头。有人认为,西方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有人借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之时,打出“改革已死,宪政当立”的旗号,提出在中国实行西方宪政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主张,认为“中国梦即宪政梦”;还有人论述了“社会主义宪政”的概念。可见,宪政话题已不是一个单纯的学术论题,而是必须回答的现实的政治问题。邓小平同志鲜明地指出:“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0页)邓小平同志的思想,在今天仍然极具现实针对性。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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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两种基本制度架构的比较 kw)n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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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西方现代政治基本的制度架构,宪政的关键性制度元素和理念只属于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专政,而不属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这从对两种基本制度架构的比较即可看出。 o&(qj8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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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政以私有制的市场经济为基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在自由主义革命时期响亮的口号,革命胜利之后的政府都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这一基本原则。该原则虽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受到批判,主流观点认为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在进行合理补偿的前提下可以对私有财产进行征收、征用和限制,但其作为西方社会的根本基础并没有被动摇。 }~u%u#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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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人民民主制度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为经济基础。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既坚持了社会主义制度,又适应了发展生产力的要求,能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维护社会主义制度。 &@>[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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